来源: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测绘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满足国家统计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对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信息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和《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 地理信息管理司关于做好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和2022年统计季报工作的函》(自然资测绘函〔2021〕71号)要求,现就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统计年报工作
(一)填报部门和单位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测绘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二)填报时间
3月10日前完成2021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
(三)填报方式与内容
通过访问自然资源部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中的“测绘”子栏目,登录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网址:http://zwfw.ch.mnr.gov.cn),然后点击进入“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填报。请各部门、单位登录后下载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说明,组织开展填报工作。
1.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填报内容
(1)在“数据采集”的“数据录入”模块,选择“各级管理机构统计”任务分组与“年报”任务,填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两级“测绘管理机构”信息。
(2)督促并认真审核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填报的统计数据,审核无误后进行“数据确认”。
2.各测绘资质单位填报内容
在“数据采集”的“数据录入”模块,选择“资质单位统计”任务分组与“年报”任务,填报“资质单位统计”相关内容,并在填报完毕后进行“上报”。
3.局属各单位和有关处室填报内容
在“数据采集”的“数据录入”模块,选择“测绘系统统计”任务分组与“年报”任务,填报“测绘系统统计”相关内容,并在填报完毕后进行“确认”。
二、关于2022年季报和半年报工作
(一)填报部门和单位
2022年季报填报部门和单位为局属单位和有关处室,半年报填报对象为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属单位和有关处室。
(二)填报时间
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署要求,一季度报、三季度报分别应于4月5日前、10月5日前完成,2022年统计半年报工作应于请于7月5日前完成。季报、半年报工作启动后,不再另行发文布置,届时通过QQ群(群号:49990309)通知。
(三)填报方式与内容
2022年季报和半年报填报方式与2021年统计年报相同,填报内容参照2021年统计年报(“年报”任务换为“一季度报”、“三季度报”或“半年报”任务)。
三、总体要求
统计年报工作实效性较强,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排,按时完成统计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
唐 婉 行业管理处 028-66065657
曹庭进 国土测绘处 028-66065621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